天猫:淘宝网霸王条款,长时间不理会不退款不说明错误
5月12日 17:45,淘宝网确定了我的退款符合条件,并说明为我立刻退款。 5月14日 6:56,联系淘宝网无果,至今还未追回960元的款项。 淘宝网表示“会追回款项”,但事实无果。多次联系淘宝网但淘宝网依旧表示“没有消息,仍等待商家处理。”后续说商家跑路,并且说明“商家不处理平台会自行垫付钱款。”。但事发已经近100天,淘宝网并没有对此做出处理,淘宝网方面并未解决实质性的问题,淘宝网方面没有任何进展。 自5月20日开始,我每天联系客服,并且到举报平台有过举报行为,后续在7月27日,淘宝网受不住压力联系了我,并且说明“只给退款200元,不接受就不退款”的霸王条款,我忍着难受拒绝了他们的方案。 后续我寻找办法联系客服,但客服说:“请亲继续等待,这边是联系不到相关负责人的呢。”。 我每天都在联系客服,今天凌晨是最近一次的联系,但淘宝网至今没有给我答复。我现在不仅需要淘宝网赔付钱款,还需要淘宝网道歉并且赔偿心理损失费。这不仅是对我人身权益的无视和欺诈,还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亵渎和损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具体来说,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则按五百元赔偿。此外,如果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导致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投诉编号: | 10917 |
投诉对象: | [天猫] |
投诉要求: | 赔偿损失,全额退款,解释道歉 |
涉诉金额: | 960.0元 |
投诉进度: | 投诉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