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食有鸣:店大欺客 拒绝收人民币店长威胁
2024年10月23日晚上7点多我于大同站东零食有鸣消费, 渴了买了两瓶易拉罐饮料, 一瓶为罐装雪碧, 一瓶为罐装水蜜桃。 (消费者)我当时手机关机了。只有现金8块。 一个五块,三个一块共计8元人名币。 去消费。 可是店员跟我说人名币花不了? 我心平气和的说店员说5块钱破了一个小角。拒绝收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拒收人民币,拒收人民币会影响人民币在市场上的流通,而阻止、妨碍、损害人民币流通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因此拒收人民币的行为违法,相关机关可以给予拒收人民币的单位或个人以相应的处罚。如果人民币缺角或破损未超过五分之一,且其他图案、文字能够按原样连接在一起,这样的纸币可以等额兑换成完整的人民币。 但是我的五块钱我不知道缺了一个小角。 但是我的五块钱防伪码都能看见只有一个芝麻大一点的一个小角。店员拒绝收。 我问店长电话多少。 店员也爱答不理的。属于店大欺客吧! 后来我回家手机充上电, 联系到他们店长态度也不好,给我敷衍道歉。 且说人名币破了一点点就是不能在她们店里收的态度。 我后去他们店里 店长也去了。 我说凭什么人民不能花人民币? 我的防伪码都在啊在别处能花在你这怎么不能花! 我是消费者吧。 店长在有破损的就是不能花!请问店长和店员不是店大欺客的意思吗? 还且威胁我不行报警吧就这种说话态度. 我作为合法公民为什么不能花人名币吗? 且别人给我找的我没注意 。!
投诉编号: | 11350 |
投诉对象: | [零食有鸣] |
投诉要求: | 作出处罚,解释道歉,改善服务 |
涉诉金额: | 0.0元 |
投诉进度: | 投诉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