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率的标价方法
汇率的标价方法,计价方法。确定两种不同货币之间的比价,先要确定用哪个国家的货币作为标准。由于确定的标准不同,于是便产生了三种不同的外汇汇率标价方法。
一、直接标价法
汇率直接标价法,又叫应付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1、100、1000或10000)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付出多少单位本国货币。就相当于买一样东西(外币)要付多少钱(本币),所以就叫应付标价法。
直接标价法与商品的买卖常识相似,例如美元的直接标价法就是把美元外汇作为买卖的商品,以美元为1单位,且单位是不变的,而作为货币一方的人民币,是变化的。一般商品的买卖也是这样,500元买进一件衣服,550元把它卖出去,赚了50元,商品没变,而货币却增加了。
在国际外汇市场上,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目前都采用汇率直接标价法。比如,我们常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为6.28,指买1美元,要付6.28元人民币。再如日元兑美元汇率为119.05,即1美元兑119.05日元。
在汇率直接标价法下,若一定单位的外币折合的本币数额多于前期,则说明外币币值上升或本币币值下跌,叫做外汇汇率上升;反之,如果要用比原来较少的本币即能兑换到同一数额的外币,说明外币币值下跌或本币币值上升,叫做外汇汇率下跌,即外币的价值与汇率的涨跌成正比。
二、间接标价法
汇率间接标价法又称应收标价法。它是以一定单位(如1个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汇货币。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欧元、英镑、澳元等均为间接标价法。如欧元兑美元汇率为0.9705,即1欧元兑0.9705美元。
在汇率间接标价法中,本国货币的数额保持不变,外国货币的数额随着本国货币币值的变化而变化。如果一定数额的本币能兑换的外币数额比前期少,这表明外币币值上升,本币币值下降,即外汇汇率下跌;反之,如果一定数额的本币能兑换的外币数额比前期多,则说明外币币值下降、本币币值上升,即外汇汇率上升,即外汇的价值和汇率的升跌成反比。因此,间接标价法与直接标价法相反。
汇率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所表示的汇率涨跌的含义正好相反,所以在引用某种货币的汇率和说明其汇率高低涨跌时,必须明确采用哪种标价方法,以免混淆。
三、美元标价法
汇率美元标价法又称纽约标价法,是指在纽约国际金融市场上,除对英镑用直接标价法外,对其他外国货币用间接标价法的标价方法,即用美元为其它国家的单位贷币进行定价,如1法朗值多少美元,100元值多少美元,1欧元值多少美元等。美元标价法由美国在1978年9月1日制定并执行,目前是国际金融市场上通行的标价法。
在金本位制下,汇率决定的基础是黄金输送点(gold point);在纸币流通条件下,其决定基础是购买力平价(purchase power par)。